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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十六章 救了定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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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株儿,不用去管她,坐下吃。这些菜味道都不错,都好吃,对吧云墨书墨。”

    书墨云墨很狗腿的连连说:“对,对极了。好吃的小弟舌头都快被吞进肚子里了。都无法用语言形容了、”

    说完云墨还很配合很夸张的大嚼几口,做出好吃到需要无限回味的表情,且陶醉到不能回到现实。

    一向儒雅的云墨如此流里流气的,书墨忍俊不禁的一笑,伸手给了他一拳,说:“有这么玄乎么。”

    两人对视一眼扑哧一声,一起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可是大哥第一次当着他们的面夸奖女人,夸的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厨艺。实在是难得

    可是实话实说,真的很不错,对于吃了多半年少盐没油饭菜的他们来说就是难得的美味佳肴。别的不说,单是那盘凉拌萝卜丝的味道就让人忍不住想要舌头,那酸溜溜香腻腻的米醋真让人食欲大开,想多吃两个馒头。还有那最简单的醋泡碎青辣椒末。

    林株却很难为情很不好意思,深深地低头羞红了脸旁。

    刚才金小光一句:“明珠啊,株儿就是我的夫人,她能代表我。她说的很有道理,云墨书墨都辛苦了,该敬杯酒。”便很轻而易举的将司马明珠气的夺门而出。

    林株年纪还小,虽然生了孩子,脸上稚气未脱,却将自己当做女主人的样子实在是成熟中透着孩子气,看起来很可爱。在外面总是铁面人一般的金小光情不自禁的面带柔情,风轻云淡的对很难为情的林株说了句,拉了拉衣襟让她坐下来。

    林株低头说:“世子爷,是不是我喧宾夺主了,这事儿该明珠姐姐来做。”

    人家怎么都是公主,到现在为止她还觉得林株是住在金玺少爷的宅院里,金玺少爷是她的小叔子。她是住在自己小叔子的宅院里,她的舅舅一家人种的可都是金臻少爷的地,放开公主的身份不说。她还觉她才是这里的主人,林株低她一等属于借住。

    刚才那样主人翁的事情应该由她来做。

    金小光淡淡地说:“你哥说了,这里你做主。他的就是你的。还有这里的地我也有一份,书墨没给你说么?”

    虽然手头拮据。他还是给了保臻一半的银子为的就是林株住起来安心,当然保臻是不会在乎那点银子的,不过为了他安心,笑纳了。所以着这方圆千里的土地高山现在是分为三分,哪一份林株都沾得上。

    书墨当然说了。可是不管谁是这片土地的主人。她都是嫂子。

    林株低头说:“那人家也是嫂子,我是小姑子。【ㄨ】”

    金小光说:“放心吧,你哥是不会娶她的。”

    不娶?

    这有点说不过去啊,人家为了她都从公主变成这样了。

    金小光看她的神情,知道她的想法,说:“你哥从来都没想着要娶她,只要以后让她活下来就不错了,还的是看在小金童的面子上。”

    不会吧,她分明感觉到哥哥对司马明珠是有爱的,还多过对九儿的。

    金小光不愿继续这个话题。岔开说:“云墨书墨开吃,开喝。今儿不醉不睡。就当大哥请客。”

    云墨狡黠地眨巴着调皮的双眼,说:“大哥,这可是株儿做的,你用来请客,是不是有空手套白狼的意思啊。”

    用词不当,应该是借花献佛吧,不过似乎也不对。

    金小光哈哈大笑起来,说:“云墨啊,你还没成亲。这成了亲就是一家,株儿做的就是大哥做的,你就吃吧喝吧。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。”

    三人猜拳行令的玩了起来,这是很久以来从来没有的气氛。小元宝金小光父子心有灵犀,只要是金小光赢了,他便咯咯笑了没完,输了便拿根筷子打人。逗得大家都笑了没完。

    书墨带着羡慕嫉妒恨的夸张表情苦苦地看着云墨说:“云墨啊,你看看大哥是老婆孩子热炕头,咱两个孤苦伶仃的。可怜呐!”

    云墨是爱说爱笑的性格,听书墨这么一说,立刻配合起来:“谁说不是呢,书墨啊,我们是可怜可怜实可怜,没儿没女没片席。株儿啊,你就可怜可怜我们,可怜可怜书墨,给说一个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对着书墨调皮的挤了挤眼睛。

    拿他开涮,书墨气的狠狠地擂了云墨一拳说:“株儿,你还是给云墨先找一个吧,他比较急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也不敢抬头去看林株。看大哥同林株夫妻恩爱,中间夹着可爱的小元宝,他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忧伤。但是那一抹失落是必须的压在心底的,他不敢直面林株越来越娇艳的小脸,却不敢太过躲避,想金小光是什么样的人物,这点小心思如果不小心很容易被发现的。

    他便故意的大喊大叫,很有一喝就醉的意思。

    还不停的逗着小元宝,小元宝平时见他见的最多,同他熟,躲在金小光怀里在他的脖颈间左右挪动好的躲猫猫,玩得高兴了,最里边含糊不清的叽里咕噜说了一串外星文,听起来有点像喋喋喋喋爹爹的。。

    金小光很理所当然的就自豪的联系成了小元宝会叫爹了。

    那种高兴简直是太不矜持了,羡慕的云墨书墨眼圈都红了。

    一直闹腾到了晚上,秋风呼呼的吹了起来,蒋婆婆带着丫鬟收拾了碗筷收走了酒坛酒杯,泡好了茶水,就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刚才还一脸醉意,满口胡言乱语的金小光眼神黯淡下来,褪去了刚才的醉红,神色肃穆的说:“书墨云墨,一会儿我们的去天门这一趟,快去快回,争取明早上鸡叫之前动身回定远。”

    书墨云墨也一扫刚才的醉态,起身抱拳洪亮的说:“是大哥。”

    书墨很快的从随身带的包袱里取出四身行头,将其种最小的那身交给林株说:“株儿,这身最小,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很快的换好衣服,原来是都城常见的晚上巡逻的侍卫服。锦袍玉带黑色官靴玉冠佩刀。

    有点像御林军锦衣卫之类的军服。

    三个男人都是人中凤龙,这身衣服穿起来格外的英气逼人,让人不敢直视。却又忍不住想偷偷欣赏,怪不得很多人是制服控,是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真是美男帅哥,如此祸国殃民敢不敢出去街道上走一圈。相信有很多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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